7)「常春藤联盟」(the Ivy League) ☆☆☆
指美国东部8所历史悠久的名牌大学。因其校舍墙壁上长满了常春藤,故名。这8所大学是:1764年建于罗得岛州的布朗(Brown)大学;1754年建于纽约市的哥伦比亚(Columbia)大学;1769年建于新罕布尔州的达得茅斯(Dartmouth)大学;1865年建于纽约州的康乃尔(Cornell) 大学;1636年建于马萨诸塞州的哈佛(Harvard)大学;1740年建于宾夕法尼亚的宾夕法尼亚(Pennsylvania)大学;1746年建于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(PrinCETon)学院;1701年建于康涅狄克州的耶鲁(Yale)大学。
8)「美国现行的教育体制」(the Current American Education System) ☆☆☆
与英国的现行教育体制相似,美国的教育体制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: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。在接受初等教育之前,学生可以受到学前教育(主要形式是保育学校——nurseryschool与幼儿园——kindergarten)。
初等教育的主要教育机构是小学(elementary or primary school)。儿童五六岁入小学学习。美国的小学有四年、六年制和八年制等几种。从不同学制的小学毕业出来的学生进入不同学制的中学(四年制小学毕业生事先须进入中间中学学习四年,再进入中学)接受中等教育。
中等教育是在中学里完成的。美国的中学有四年制与六年制两种。四年制中学主要有普通中学(high school),职业技术中学(technical school)和一些专门中学(special school,如海事中学、自动化中学等)。六年制中学又有两种。一种是将初中(junior high school)与高中(senior high school)独立分开的中学,两者在课程设置、课表安排与行政管理等方面都享有独立的自主权;另一种是六年一贯制中学,将初、高中合为一体,在教学与行政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。在美国,公立中学不许开设宗教课程,所以出现了一些私立的教会中学( 实为教会所有),专门培养教会神职人员。
高等教育主要在高等学校完成。高校分大学(university)与学院(college)两种。大学一般是综合性的,可包括若干个学院(如医学院、法学院等)。大学为各州设立、管理。学院也可分为两类:由州或大城市设立管理的四年制本科学院(包括文学院、独立专业学院——如理工、医、法专业学院)和由小城市或县设立管理的两年制学院(相当于中国的专科学院或称大专)。前者可提供本科学历(可授予学士学位——Bachelors deGREe),后者只提供专科学历(主要是专门职业培训)。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可授予硕士学位(Masters degree)和博士学位(Doctors degree)等更高的学位。在美国要拿到某专业的学士学位,须学完该专业规定的课程及学分(每门课程的学分不同),学分总数达到规定的要求后,学生可获得学士学位。拿到学士学位的本科生,再通过一至两年的攻读,达到要求者可获硕士学位。博士学位则要求研究人员完成有较大难度的、规定的研究工作,并提交学术论文,方可获得。在美国,文科的最高学位是哲学博士(Doctor of Philosophy—Ph. D. )。